借3萬!年利率「1304%」要還40萬 他還不出來報警

社會中心/林奇樺報導

就算手頭緊,還是要循正常管道借貸!屏東就有一名謝姓男子因急需用錢而向陳姓男子借貸3萬元,雙方約定每7天計息一次,每次6千元,換算下來年息大約1304%,一年多過去連本帶利謝男竟要償還40多萬,最後謝男還不出錢,只好報警。

▲借3萬,沒想到一年後連本帶利要還40.8萬,謝男還不出來只好報警。(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判決書,謝男在2019年3月因爲急需用錢,剛好手機也收到了來自陳男的借貸簡訊,便打電話向陳男聯繫,而雙方也約在屏東某超商,謝男希望借貸3萬元,而陳男也答應借貸,雙方約定每7日的利息為6000元,且3萬元還得先預扣利息,換算週年利率相當於年息1304 %(計算式:預扣金額6000 ÷實際借得金額24000÷約定利息計算日數7×365日×100%≒1304%)。

經過一年多後,陳男要求謝男還款,連本帶利要求謝男償還40.8萬,更前往謝男所經營的商店向其索討,經警方當場查獲。陳男被捕後,也坦承不諱,且與謝男達成和解並獲得諒解,屏東地方法院依重利罪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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