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砍37刀弒母斷頭、竟無罪當庭釋放!高院更一審今宣判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2018年10月間,桃園35歲的梁姓男子,涉嫌持刀砍殺母親37刀,又將其斷頭、頭顱丟到社區1樓中庭,法院一審認為,梁男因吸食毒品,患有精神障礙才弒母,因此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高院認為,梁男犯案時因藥癮發作,欠缺辨識能力,逆轉改判無罪、並當庭釋放,責付桃園衛生局,引發各界輿論譁然。檢方提起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14日上午10時,高院更一審將宣判結果。

▲梁男狠心弒母斷頭,14日高院更一審宣判。

回顧過去案情,2018年10月17日晚間,梁男因與66歲母親發生爭吵,竟持菜刀砍殺母親37刀,梁母最後因出血性休克、中樞神經休克死亡。之後梁男再持菜刀及開山刀,將母親斷頭後,把頭顱、鍋碗瓢盆、雨傘等,從12樓住處丟到社區1樓中庭,鄰居驚見立即報警,梁男也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警訊時,梁男供稱2、3天前有吸毒,並稱案發時有喝酒,不記得發生什麼事,被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

▲梁男狠心弒母斷頭,頭顱拋至社區1樓中庭。

梁男於一審出庭時,表示非常懊悔,稱因吸毒犯下大錯,家屬也幫忙求情,合議庭審酌梁男行兇時,因毒品導致辨識能力降低,判處無期徒刑;二審高院認為,梁男於行兇之際,因吸食安非他命和卡西酮毒品,喪失辨識能力和控制能力,逆轉改判無罪、當庭釋放,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引發輿論譁然,梁獲釋後,因傷害案而服刑中,高檢署又上訴最高法院。

▲梁男狠心弒母斷頭,頭顱拋至社區1樓中庭。

最高院認為,醫院函文均未說明梁男犯案前何時吸毒,且高院也未傳喚鑑定人說明,也未再行鑑定,就認定梁男犯案時因毒癮、欠缺辨識能力,明顯未盡調查職責,理由也欠完備,因此發回更一審,14日上午,高院更一審將宣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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