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喝水錄影蒐證秒變1萬5? 警方回應:不可能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江姓男子與妻子到北投某大賣場逛街完,在車上脫口罩喝水,遭警方攔下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而當他拿起手機蒐證時,警員卻說要將罰單金額從3千元改為1萬5千元,不禁讓他投訴媒體痛批「搶錢式執法」,警方今(16日)除公布影像打臉外,更指出,目前原本裁罰單位是台北市衛生局,但由於衛生局業務太忙,目前已轉由警察局行政科認定,不可能由警員說的算,更何況警員也並未說出「更改罰單金額」。

▲警方發現2人未戴口罩。(圖/翻攝畫面)

回顧事發經過,江男投訴媒體指出,自己與妻子本(7)月8日下午4時許到北投大賣場逛街完,覺得口渴,返回車上脫下口罩喝水,就遭警方各開罰3千元,後續他拿起手機錄影蒐證,警方卻宣稱將開罰金額提升到1萬5千元,不禁讓他痛批是搶錢式執法!

▲江男拿起手機蒐證。(圖/翻攝畫面)

警方今除了公布影像打臉外也指出,警方製作「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通知書」後,過去都會通報台北市衛生局,由衛生局核定裁罰金額,但由於衛生局近日因為疫情,業務較多,因此已改由市警局行政科認定,警員並無權也不可能去認定罰多少錢,更何況警員也並未說出「更改罰單金額」這句話。

▲警方製作「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通知書」後,目前會通報市警局行政科認定罰則。(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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