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修訂突發應變方案 事發5小時內需公布

北京市今天公布修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緊急應變)預案,其中要求主責部門在重大突發事件事發後5小時內,透過權威媒體向社會發布資訊;特大事件發生後,須在24小時內組織新聞中心。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期發布「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試圖透過向基層授權執法,解決緊急應變管理機制與能力。(圖/中央社)

綜合中國日報、光明網報導,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公室上午舉行記者會,公布上述方案內容。

據報導,這份方案針對北京市應對自然災害、災難事故、公共衛生及社會安全事件等四類情況,提出總體規範。

北京應急管理局公告則指出,對於能夠判定為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等級的,「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重點地區、特殊時期的,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突發事件或突出情況」,相關機構或單位要立即報告市委總值班室和市應急辦,詳細資訊最遲不得晚於事件發生後2小時報送。

公告稱,方案規定遇有重大突發事件,主責部門要加強網路輿情的監測與反應,第一時間透過權威媒體向社會發布訊息,最遲應在5小時內發布。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組建新聞發布中心,及時、準確、客觀發布突發事件資訊。

中新社引述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韓耕表示,修訂後的方案強化突發事件資訊報送,以及發布工作要求。

另外,方案也將市應急委下設的市級專項指揮部由19個增加至21個;「增加了鄉鎮(街道)關於開展風險排查、組建基層應急隊伍的職責」;依據機構改革後各部門和單位「三定」職責,調整四大類、52小類突發事件的緊急應變處置基本分工,明確市級處置主責部門等。

韓耕說,修訂後的方案將北京市緊急應變機制由高到低劃分為四級。原則上,四級由區委、區政府啟動;三級由市相關專項指揮部啟動;二級由市應急委、市委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機構、市委平安北京建設領導小組等領導指揮機構根據市相關部門建議啟動;一級由市委、市政府啟動。

歷經疫情與近期大型自然災害,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期也發布「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試圖透過向基層授權執法,解決緊急應變管理機制與能力。

這份「意見」指出,中國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治理機制」,再用10年時間,「基本實現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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