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完才知女友是人妻!男求賠50萬「捍衛貞操權」 結果曝

社會中心/朱祖儀報導

嘉義一名林姓男子指控,先前認識了一名女子小妮(化名),和對方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且發生性行為後,才發現對方已是人妻身分,認為對方是來騙財騙色的,憤而提告詐欺,為了捍衛自己的貞操權,還求償50萬元。不過法官審理,認為林男無法證明女方和他發生關係時,曾隱瞞自己已婚一事,因此判林男敗訴。

▲林男和小妮上床後,才知道對方是人妻。(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林男表示,2019年6月他在遊藝場認識小妮,對方在該店上班,期間2人相談甚歡,不過女方沒有向他坦承已婚身分,而是編造出悲慘的身世來獲取他的同情,且刻意營造情侶家人情境,他們因此變成了同居男女朋友的關係,期間也曾有過多次性關係。

直到同年7月3日,林男和小妮一起到飯店激情,他想將5000元放進對方的錢包內,才發現對方的身分證配偶欄早已被另一名男子佔據。當時小妮解釋,對方只是自己的大哥,因為一些原因才會和對方假結婚,林男當下選擇相當女友。

不過事後林男發現,小妮和其他男人同居,才驚覺自己被騙了,氣得提出詐欺告訴,且指出被小妮欺騙後,導致他情緒不穩,對異性和社交有不信任感,為了捍衛他的貞操權,於是他決定向小妮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對於林男的指控,小妮表示,她雖然和林男同居,不過2人不是男女朋友,她也早就和對方表明,自己有一名15歲的小孩,更從未捏造可憐身世,認為都是林男自身的問題。

法官審理,認為林男和小妮的聊天紀錄和證據,僅能證明雙方互動親暱,並無顯示他們是否有發生性行為;且林男雖說小妮隱瞞已婚身分,不過其實林男在刑事訴狀上,曾指出在2人剛交往時,女方就曾透露自己和其他男子假結婚,因此認為小妮不算隱瞞自己的婚姻狀態,最終駁回林男告訴。另外,林男提出的詐欺告訴,檢方也已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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