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下海陪酒!醉後「沒戴套啪啪生子」:不知孩生父是誰

社會中心/朱祖儀報導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強(化名)控訴,長女出生沒多久,妻子婷婷(化名)就經常藉口不回家,甚至離家出走,還在這段期間下海並和小王阿海(化名)生下1子,讓他忍無可忍,決定提出告訴,也向妻子求償100萬元。雲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強的配偶權確實遭侵害,因此判婷婷須賠償33萬元。

▲婷婷表示,自己下海是為了養家。(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阿強主張,他和婷婷在2009年5月11日結婚後,雖然家境並不富裕,但他仍努力維持家計,孰料妻子卻在長女出生後,經常藉口夜歸、拋家棄女,還離家出走到姐姐位於雲林的住處,聲稱是要維持家計,不料卻在這段時間偷偷和阿海約會,且在去年2月生下1子,還偽造他的印章和印文用於兒子的出生證明書上,甚至提出離婚和否認子女之訴訟。

阿強還控訴,婷婷和他離婚之前,經常在臉書傳訊息和照片給阿海,內容多為互訴衷情、彼此思念,也有和兒子一起出遊的照片,認為妻子和阿海交往已逾越一般男女,侵害到他的配偶權,因此求償100萬元。

▲婷婷在離家期間生下1名兒子。(示意圖/資料照)

不過婷婷反駁,表示阿強婚後就沒有工作,2人還常常因為繳不起房租遭斷水斷電,她是受到情勢所逼才會到雲林投靠姐姐,最後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下海陪酒坐檯,還是會寄生活費回家。但在2019年初陪客人喝酒時,因為不勝酒力和客人發生關係才會懷孕,至今都找不到那名客人,也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誰,更稱自己和阿海不熟,根本沒有和對方聯絡,丈夫的主張都是杜撰的。

雲林地院審理,發現婷婷傳給阿海的訊息,包括「謝謝你陪伴,永遠的愛」、「永遠想念你」等,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為分際。另外,雖然無法證明婷婷兒子的生父是否為阿海,但如果婷婷真的是在非自願的情況下,和客人發生性行為,應該會報警處理,或是服用事後避孕藥、進行人工流產等,但最後卻甘願冒著偽造文書的罪,盜用阿強的印章,可見她懷孕生子是在情願的情況下發生,種種行為足認她侵害阿強的配偶權,因此判賠33萬元,全案可上訴。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