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重冠軍「出公差」搬樹壓成殘廢 靠訊息告卸責師贏國賠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曾是全國冠軍的舉重人生,就被一場意外壓倒!曾拿下全國舉重比賽第一名的高苑工商林姓舉重生,於2016年返回母校梓官國中受訓期間,搬運被颱風吹倒大樹,過程中卻被壓傷導致下半身癱瘓。他提告學校但一審敗訴,二審逆轉,告贏國賠,法官判梓官國中應賠533萬元。

▲颱風樹倒,學生根據老師指示搬樹卻被壓成殘廢,學生要求國賠一審敗訴二審卻逆轉。(示意圖-非該新聞事件畫面/資料照)

判決指出,林姓舉重生因升上高中後,學校無舉重設備及教練,因此返回國中由教練代訓。當年十月,他在梓官國中練習舉重,因颱風過境,校園部分建物毀損、樹木傾折,他和5名舉重隊學生整理校園,並搬運被吹倒樹木;而他們在搬樹時,林因沒注意其他同學已經將樹木放下,他反而不及被壓住身體傷勢嚴重。

舉重冠軍因意外變成下半身癱瘓、大小便失禁,等於葬送整個舉重人生。他向梓官和高苑請求國賠精神撫慰金、醫藥、看護、勞動能力減損等2千萬元。但一審法官認為,林生是出於「主動」,並非老師指使他,因此判他敗訴。

林生不滿上訴二審,卻因一通LINE訊息逆轉全案。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合議庭認為,黃姓主任在案發前一天,曾以LINE委請黃姓教練找1、2位舉重隊學生帶工具去將樹根洞口挖大,讓傾倒的大樹能扶正繼續生長,但把樹木扶正應該是學校要負責聯繫委外處理,不應該請舉重隊學生去挖樹洞,導致樹木倒塌壓傷林姓學生,因此黃姓主任有過失之責。

由於林生已癱瘓,合議庭計算後,認可林姓學生可請求減少勞動能力損失469萬、將來65 歲至75歲間增加生活上需要的費用84萬元,以及精神慰撫金200萬元,合計753萬餘元,扣除林已與黃姓主任和黃姓教練的和解金220萬元後,判校方應賠533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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