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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拿丙等 法官認證「與男警不正常男女交往」懲處合理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保六警察總隊。(圖/翻攝Google Maps)

▲保六警察總隊。(圖/翻攝Google Maps)

保警第六總隊林姓女警員108年疑與已婚南投縣警局張姓警官婚外情,109年感情生變。林女竟開車堵在張男家門口,打電話騷擾元配,並傳訊給張男「會去你家死給你看」。事件爆發後,林女考績遭打丙等,她不服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法官認為,林女確有不正常情感交往,男女關係列平時考核,沒有不法,判她敗訴。

林姓女警控訴保六總隊表示,隊部認為她與南投縣警局張姓警官(109年8月退休)不正常交往,108年將她先後計2次申誡與記過1次;109年考績評69分丙等。她自認與張男的情感糾紛,不能單方面偏頗認定她「違反品操紀律或言行失檢,影響警譽,情節嚴重」。況且,這些恩怨沒有妨礙勤務工作,也沒有違法!

她認為,「不正常往來」根本是子虛烏有!考績是針對公務員工作狀況進行考評,不是對私生活考評,保六已逾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法律授權原則,聲明撤銷丙等考評。

保六總隊則說,林女所屬的中隊109年11月接到張男妻子檢舉,指控林女深夜將車停在她家門口,導致兒子無法進入,妨礙通行;林女多次傳曖昧簡訊給張男。另提供監視器畫面中,林女明顯將車故意停在張宅前,導致張男兒子開車回家被堵住,長官找林女訪談時,她又拒絕陳述說明,態度傲慢。

保六也查出,林女在同年3月8日凌晨與10月27日凌晨,共撥打3通電話騷擾張妻;11月4日至7日多次傳訊給張男,內容寫著「每天心慌頭痛拜託求你打電給我啦,求你體諒我愛的真心」、「愛你的心從未退縮卻與日俱增」、「沒有你,我真的沒勇氣活下去的動力」、「她敢再去亂告我...,我會去你家死給你看,你竟然利用她來對付我」。同月6日,林女還撥打11通電話給張男,但張男沒接。

保六向法官表示,林女遭檢舉與張男不正常感情交往,經查證屬實並懲處,她卻沒有引以為戒,執意與張男往來,騷擾張男家屬。她開車堵住張家門口,已涉犯強制罪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破壞他人家庭婚姻屬實。上級長官在109年12月7日約談輔導林女,她竟仍我行我素,不聽勸誡,繼續騷擾張妻。隊部認為林女「膽大妄為,破壞紀律,情節嚴重」,「我行我素,不聽告誡指揮,疏導無效」,考績評為丙等。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林女傳給張男簡訊可看出,2人確有不正常男女交往。總隊綜合考量林女平時績效與優劣事蹟,評定109年考績為69分丙等,並非錯誤事實認定,也無違反行政法原理原則,最後判林女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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