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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警攔違規老翁見他太窮心軟不開單 吃官司原因曝光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警取締交通違規時,常常會遇到民眾拜託求情別開單。(示意圖/資料照)

▲警取締交通違規時,常常會遇到民眾拜託求情別開單。(示意圖/資料照)

不少民眾開車或騎車違規被警察攔查時,多半都會拜託警察行行好,別開單。台中一名警方就是遇到民眾違規求情,一時心軟沒開單竟然吃上圖利罪官司!台中清水分局一名洪姓員警,3年前發現一位老翁騎乘無掛牌機車,準備要開單的時候,老翁不斷求情說生活貧困,不料事情曝光,洪警被檢方依照圖利罪起訴,一審法官宣判無罪,但檢方認為無照沒有勸導裁量空間,決定上訴。

被依圖利罪起訴的洪警,原本任職台中清水分局,108年3月在吳厝路跟和睦路口,攔查一位騎乘未掛牌機車的老翁,一查發現老翁還是無照駕駛,準備開單時,老翁不斷請求員警別開單,並說自己經濟狀況不好,車子是鄰居原本報廢給他的,自己才會拿來騎,員警還到老翁住所查看查明所言真假,並且向鄰居求證後,看到老翁生活貧困決定不開單。

洪姓員警當時表示,當下被老翁請求不要開單,但因為車輛沒有懸掛車牌懷疑是贓車,老翁表示是鄰居白男家中不要的機車,提供給老翁拿去報廢,老翁自行拿來騎乘,洪員陪同老翁前去鄰居家確認屬實後,再觀察老翁家確實經濟狀況不好,甚至要拾取廢棄農作物度日,認為如果開單會對他的家計有影響,當下基於同理心,也以為自己有裁量權,所以才沒有將舉發單交給他。

不料多日後,洪員用同一張有寫過的罰單,直接劃線刪除姓名,對另一位闖紅燈林男開單,林男發現罰單上有重複填寫的痕跡,以此為理由向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讓整件事情曝光,並且檢方依照涉及圖利罪起訴洪員,台中地院一審雖然判無罪,但檢方認為無照駕駛沒有勸導裁量空間,要上訴。

洪警已於案發後隔年調至其他單位,因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因此台中市警察局對於司法判決結果將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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