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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阿公都收到!外役監男恐嚇前女友 開價12萬贖性愛片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許男以性愛影片威脅前女友交付12萬元遭判8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許男以性愛影片威脅前女友交付12萬元遭判8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許姓男子,先前與女友小萱(化名)交往期間,強迫對方拍下性愛影片,後來許男因案入監服刑,小萱決定提出分手,許男竟利用外役監假日返家空檔,打電話恐嚇小萱,並要求以12萬元換取性愛影片,小萱機警準備假鈔面交並報案,許男當場遭到逮捕送辦;士林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許男8年徒刑。

檢警調查,2017年間,許男與小萱開始交往,2人還在小萱家同居,但許男竟強迫小萱發生性行為,並以手機拍下性愛過程,次數高達11次之多;2019年4月13日,許男因案入監服刑,小萱以為可以離開恐怖情人,隨即提出分手。

今年情人節期間,許男被分手後心生不滿,竟利用自強外役監假日返家空檔,多次打電話恐嚇小萱,並聲稱自己還保留性愛影片,還傳郵件給小萱祖父,證明自己手上握有備份,要求小萱交付12萬元,藉以換取性愛影片,許男更暗示影像流出完全不會影響到他。

小萱頓時心生畏懼,擔心許男真的外流影片,她先佯裝答應付錢,雙方約在北市某捷運站面交,但她準備的12萬元全是假鈔,同時打電話向警方求助,警方立刻派員到場埋伏,待雙方交付假鈔瞬間,一舉上前逮捕許男。

許男否認強制性交一事,並辯稱性愛影片是小萱自願拍攝;法官認為,許男明知小萱案發時僅17歲,竟為滿足一己私慾,拍攝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等犯行;許男因不滿被分手,又拿性愛影片恐嚇取財,考量雙方尚未達成和解,遂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許男5月徒刑,至於9個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部分,合併應執行8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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