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場曝!惡搞號誌「紅燈亮10分鐘」 男揹4罪判刑10月

記者許書維、張峻棟 陳秉豪/彰化報導

惡搞的下場!來看彰化員林與埔心6月14日傳出多處路口紅綠燈故障事件,不少汽機車駕駛在路口停等多時造成傭掃,警方查看監視器,發現是一名黃姓男子搞破壞,隨即將人逮捕,警方追查後確認黃姓男子在警局筆錄時,趁隙偷走警用鑰匙進行後續破壞行為,案件在法院判決,這名男子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4項罪嫌,判處應執行10個月徒刑。

黃姓嫌犯大鬧交通,遭法院判刑10個月

▲黃姓嫌犯大鬧交通,遭法院判刑10個月。

汽機車大軍在等路口號誌,等了又等,紅燈始終沒有轉換為綠燈,6月14日出現在彰化的停等情節,演變成交通壅塞場面,警方最後發現動手的就是他。

警員(2022.06.14):「來來來,走走走走。」

男子將號誌箱鑰匙偷走,惡搞路口號誌導致交通大亂

▲男子將號誌箱鑰匙偷走,惡搞路口號誌導致交通大亂。

打赤膊的黃姓男子落網了,他涉嫌打開號誌箱動手調整號誌,結果造成彰化員林與埔心多處路口號誌異常,交通大亂。

員林警分局員林派出所長林健民:「他坦承這個號誌是他所操控的,那該人經帶返所保護管束。」

黃姓男子認了出手惡搞號誌,起因於涉犯其他案件接受警方訊問時,疑似不滿警員態度,趁隙將警用的手銬與號誌箱鑰匙偷走。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周淡怡:「路口的交通號誌均呈現紅燈號誌至少10分鐘,就該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部分量處有期徒刑4月,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部分有期徒刑6月,與另一件竊盜罪併有期徒刑10月。」

干擾號誌、大鬧交通的黃姓嫌犯被法院判刑10個月,全案還能上訴,警分局的督察系統同時啟動調查,要確認被偷走的鑰匙到底是公用的,還是配發警員使用的,為何讓嫌犯有機可乘。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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