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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策略勝率極低 律師:高虹安輸不起,若開賭盤我all in賭她『有罪』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檢察官8月14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檢察官8月14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遭起訴,引發討論。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今(15)天凌晨在臉書發文分析可能的後續發展,他直言,不會用政治迫害或司法迫害來形容,他也說,「她的辯護策略勝率極低,若有開賭盤,我會all in全部財產賭她『有罪』」。

楊律師說,研究了高虹安的起訴書,漫長的任期內才灌水46萬多元,坦白講,金額很少,但自己不會用政治迫害或司法迫害來形容,理由如下:

一、原來立委每月有50萬左右的額度可以用來付助理費及加班費,而她只請了4位助理,每月只付了25萬左右的助理費及加班費,所以還有25萬元不拿很可惜,這我能理解,但正常人會想到的方法是要嘛「多請幾位助理」,要嘛「調高這4位助理的薪水」,要嘛「二者併行」,她卻選了最機車的方法「不增加助理,也不加薪,想辦法浮報,浮報的差額再交還給高虹安」,雖然如前所述,浮報金額很少,但這種小錢就給窮困小助理賺就好了,小助理感動之餘也會更認真加班工作,妳貪這小錢幹嘛?

二、原來永x基金會每月贊助她10萬,言下之意,每年120萬,四年任期共480萬,這會讓人好奇「立委或巿長近乎被包養,會不會乖乖聽乾爹的話?」

回到法律層面,楊律師指出,檢察官起訴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為了讓大家都能聽懂,以下簡稱「灌水報帳罪」。

楊律師還說,「假如我是檢察官,若我想讓高虹安坐牢,我會這樣玩」:
楊:因為妳灌水報帳,所以妳成立「灌水報帳罪」
高:我沒灌水,我是真的付助理們高薪,助理們再自願退部分錢給我
楊:我直接退到最後一步,假設妳說的是真的,只代表妳和助理們「聯手」灌水報帳,代表妳和助理們都成立「灌水報帳罪」
高:有些支出,錢是助理們代墊,我有再還錢給助理
楊:我直接退到最後一步,假設妳說的是真的,月初是助理代墊,月中妳還錢給助理,這都和犯罪的要件無關,只要妳月底有灌水報帳的行為,妳仍成立「灌水報帳罪」

楊律師表示,各位可以發現,即使高虹安能證明說的都是事實,即使退到最後一步全部相信,仍可能讓高虹安坐牢,更遑論高虹安未必能證明她的說法,檢察官絕對寸步不讓而盡全力去拆穿她,「所以她的辯護策略勝率極低,若有開賭盤,我會all in全部財產賭她『有罪』」。

楊律師也直言,自己若是她的律師,偵查中就會認罪,除了交回灌水浮報的錢,還會並加倍捐款給國庫,力拼免刑或減刑,「即使她剛選上巿長而前景看好,我都不會拼無罪;勝率低,就要蓋牌,千萬別因得失心而越賭越大,妳輸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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