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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跟女友吵架被潑湯 男後退撞到路人…又遭拖行10公尺痛毆

記者凌毓鈞、何孟哲、黃國瑞/宜蘭報導

14日下午,台北一名林先生跟女友到宜蘭蘇澳玩,吃飯時吵架被女友潑湯,林先生趕緊後退要閃避;沒想到又撞到一名女子,就遭對方的男友拖行毆打長達10公尺,現在出門脖子還得帶固定器。警方獲報依規定受理,目前雙方互告傷害,對簿公堂。

林先生(白衣男)被女友潑湯,撞到後面的黑衣長髮女

▲林先生(白衣男)被女友潑湯,撞到後面的黑衣長髮女。

一對情侶吃飯吵架,女友氣得潑湯,男子當下反應立刻向後退,結果撞到一名長髮女子不自覺。不久後出現另一名白衣男,要替被撞的女友討公道,動手將人拉走,桌子還被撞到轉了90度;換個角度看,男子當眾被拖行,想要錄影蒐證,但是手機被拍落掉在地上。

另一名白衣男出現,要替被撞的女友討公道

▲另一名白衣男出現,要替被撞的女友討公道。

被打的男子慘遭勒喉,全身傷,躺在擔架上頭部被固定,脖子上還留下紅色勒痕,就連小腿也有擦挫傷。

受害人林先生:「直接把我從桌上直接拉起來,然後再往旁邊扯過來,就是用手臂直接這樣架住我脖子,然後把我拖行,然後拖了10幾公尺。」

事發在14日下午宜蘭一家彈跳工廠,被打的林先生至今脖子還要戴固定器,頭部暈眩還得固定吃藥。

林先生慘遭勒喉,躺在擔架上頭部被固定

▲林先生慘遭勒喉,躺在擔架上頭部被固定。

受害人林先生:「手架住了又敲到我後腦這裡,現在還是沒有道歉。」

蘇澳所長吳大晉:「女方髖骨疼痛,另一方男方全身多處挫傷,全案依傷害案函送辦理。」

林先生多處挫傷,脖子上還留下紅色勒痕

▲林先生多處挫傷,脖子上還留下紅色勒痕。

律師林昀:「把人拖走的行為已經構成強制罪,至於後續毆打還有傷害的部分構成傷害罪,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

無奈的林先生跟女友吵架被潑湯,已經夠心煩了,又被陌生人拖行攻擊,這回不原諒、不和解,提告替自己討公道。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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