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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黃牛!行政院拍板:運動賽事掃票最高罰300萬、關3年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若銷售端有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將重罰票面金額10倍至50倍罰鍰。如掃票機器人等不正方式大量取得票券此類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以杜絕體育運動賽事黃牛票猖獗。

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圖/行政院提供)

教育部表示,鑒於近年國內運動賽事或活動蓬勃發展,帶動國人參與體育活動風氣,為遏止以不正當方式取得運動產業票券轉售而獲取暴利之行為,保障民眾觀賞運動賽事或活動之權益,確保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正常流通,以提升運動賽事或活動觀賞人口效益,健全運動產業發展,行政院會日通過教育部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修正草案,並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根據草案,除針對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按票券張數,處以票面金額10至50倍罰緩外,亦就蒐集他人身分證統一編號、隨機身分產生器或大量登錄假帳號等購買票券或以外掛程式,如掃票機器人等不正方式大量取得票券此類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教育部指出,主管機關為調查或取締前述違規事實時,得洽請警察機關派員提供協助。此外,為有效杜絕加價販售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之行為,同時也建立檢舉獎勵制度,提高檢舉誘因,並授權訂定辦法完備相關程序及措施,鼓勵民眾勇於檢舉違規事實,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鑒於近年國內運動賽事或活動蓬勃發展,帶動國人參與體育活動風氣,為促進運動賽事或活動觀賞人口提升的效益,健全運動產業發展,本次增訂第24條之1,於修法通過後將可解決困擾運動產業及消費者的黃牛票問題,有效遏止以不正當方式取得運動產業票券轉售而獲取暴利的行為,使民眾均有平等參與運動賽事或活動的機會。請教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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