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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證實收炸彈威脅信件來自「Linbay好油」 刑事局追查疑又是張海川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刑事局召開記者會說明總統府收炸彈威脅案,圖左至右: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副局長邱紹洲、電信偵查大隊大隊長徐釗斌。(圖/記者李依璇翻攝)

▲刑事局召開記者會說明總統府收炸彈威脅案,圖左至右: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副局長邱紹洲、電信偵查大隊大隊長徐釗斌。(圖/記者李依璇翻攝)

農業粉專「Lin bay 好油」爆遭網軍攻擊,版主的電子郵件信箱(bay***kimo@gmail.com)陸續寄送恐嚇電子郵件,至新聞媒體、總統府、高雄地檢署、屏東地檢署等機關,宣稱已放置炸彈等。刑事局副局長邱紹洲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指近期案件與先前多次恐嚇台灣重要機構的陸生張海川手法類似,不排除又是同一人所為。

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昨晚證實,總統府民意信箱昨天上午8點39分,收到一封以總統姓名署名、電子郵件帳號為bay***kimo@gmai.com郵件,內文聲稱「我在總統府裝了定時炸彈,下午3點會爆炸」,個人住址欄則是填寫「桃園市警察局」。

另外,中央社、中國時報也在25日收到恐嚇信件,署名「Boys bomb」及「邱國政」(冒名國防部長)寄送恐嚇電子郵件,威脅已安裝炸彈,必須在特定時間內「刪除所有Linbay好油事件的新聞,否則將進行引爆」。

刑事局指出,此案犯罪手法有二,其一為使用犯嫌自身電子郵件帳號寄發恐嚇信件,其二為至政府機關民意信箱或首長信箱填輸他人電子郵件留言恐嚇,企圖假冒他人身分。經分析,恐嚇內容用語、重複的涉案Gmail信箱及冒用熱門事件主角或名人之電子郵件信箱方式,與日前署名「唐澤貴洋」的中國籍犯嫌「張海川」犯案手法相似,不排除又是張嫌所為。

針對網路恐嚇危害安全案件,刑事局已調閱電子郵件及網路留言IP進行分析,犯嫌係利用境外IP犯案,本局國際科已尋求國際司法互助管道及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積極追查。此外,對於恐嚇放置炸彈地點,目前均未發現任何爆裂物及發生實際危害事件,研判係惡作劇,企圖擾亂社會安定,請民眾無需過度恐慌,警方已加強相關區域巡查及安全維護工作。

刑事局表示,對於近期發生恐嚇放置炸彈及恐嚇危害個人安全案件,已與轄區警察局成立專案小組,不論任何犯罪類型、恐嚇對象身分,只要是犯罪均會依法嚴辦,追查到底,絕不寬貸。

最後,刑事局強調,利用網路恐嚇公眾行為,已違反刑法151條恐嚇公眾罪,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違反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假冒他人電子郵件帳號留言恐嚇,除違反恐嚇公眾罪外,另有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之虞,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有心人士勿以身試法。

加入 @setn 好友 #「Lin bay好油」自導自演恐嚇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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