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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首起國民法官宣判! 新北婦遭家暴37年雙刀弒夫 判刑7年2月確定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新北市季姓婦人因長期遭到丈夫家暴,去年11月趁著丈夫醉酒熟睡之際持刀殺害。(資料照)

▲新北市季姓婦人因長期遭到丈夫家暴,去年11月趁著丈夫醉酒熟睡之際持刀殺害。(資料照)

63歲季姓婦人遭丈夫家暴長達37年,去年11月趁范姓丈夫酒醉熟睡之際持刀將他殺害,犯後向警方自首。新北地方法院依國民法官法開庭審理,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組的合議庭判決季婦7年2月徒刑。檢方、辯方及被告均為上訴,此案定讞,這也是我國司法史上首宗有國民法官參審審判後所作的判決。

檢方今年3月以殺人罪起訴季姓婦人以木棍、水果刀等4項兇器殺害熟睡中的72歲范姓丈夫,行兇前還搖晃他確認是否熟睡,行兇後又擦拭血跡、拿鹼片水潑灑丈夫,犯案手段兇殘,雖然打電話報警自首,卻在報案與第一時間對到場員警輕描淡寫、避重就輕,以季婦「為了人生的自由,去犧牲配偶的死」,認為不符合刑法59條減刑三要件,建議合議庭考量給予8至12年之間的刑度範圍。

季婦的辯護律師指出,當事人坦承犯行,也獲得子女無條件原諒,愛與恨有時候只在一瞬間,以季婦缺愛、被切斷手足支援,又個性善良、傳統,且被長期家暴,還有減刑1次後最輕5年徒刑仍嫌過重等原因,請求法官感同身受、以刑法59條再給予依此減刑,給季婦應有裁罰但也給她生命的關懷與祝福。

合議庭審酌季婦長期遭受家暴,為脫離家暴而犯案,且案發前數月死者家暴頻率增加,季婦犯案時殺意堅定,並有潑灑強鹼液體,手段兇殘,但犯後認罪,子女表示原諒,死者兄弟則請求依法公正審判,新北地院宣判7年2月徒刑,全案檢辯及被告都沒有上訴,已確定。

這起案件是全台國民法官參審首案,由6名國民法官、3名職業法官評議刑度,量刑投票結果將達過半數的同意票數才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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