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黃韻璇報導

▲黃明志分享「中國經紀約」全面控制藝人生活、言論。(圖/翻攝自YouTube-Namewee頻道)
近來有少數台灣藝人在對岸發表「統一、武統言論」的議題引發關注。出道至今創作許多膾炙人口歌曲的大馬歌手黃明志,作風大膽、不按牌理出牌的他,爭議不斷,過去就因辱華被中國封殺,近日他就了分享過去曾一度有機會簽下中國的藝人經紀約,其中就有許多不平等條款,甚至連藝人的私生活、言論都受到控制。
黃明志近日在YouTube頻道分享「中國的藝人經紀約」,提到過去他因為《飄向北方》等歌曲的爆紅,曾有許多中國公司找他談合約,最後他選擇了一家,認為與自己的風格較接近的公司,開始談合約,然而合約內容卻讓他傻眼,最後還是沒有談成。
黃明志曝光這份2018年的合約,合約裡藏著許多陷阱,其中就包含如果黃明志的言論、內容文字影響到的話,中國公司可以單方面解除合約,而且黃明志方還須賠償中國公司1000萬人民幣。黃明志一看到這條約,就詢問對方是否僅限於「中國網內」微博、抖音等,不過對方卻強調臉書、IG等都不行,等於若簽下這份合約,黃明志連在中國外的生活都會被控制,且合約內並沒有註明,所謂的「有影響的言論」究竟是依照哪個國家的法律。

▲中國合約中規定「不得發表涉及台獨、藏獨等任何政治敏感言論」。(圖/翻攝自YouTube-Namewee頻道)
合約還指出,不得在中國大陸境內參與任何違法犯罪活動,並括弧註明「中國境內」,讓黃明志相當疑惑,他們所謂的中國境內範圍究竟是哪裡。此外,合約中還明文規定藝人的政治立場問題,指出「不得發表涉及台獨、藏獨等任何政治敏感言論」。
黃明志直言,這份合約等於他無論在網路上、內網、外網、舞台上、生活上,每個言行舉止都被控制,他強調自己身為一個rapper寫歌就是要批判,若是為了賺這個錢把自己的火澆熄,他認為「這個行為很背叛創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