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尪出軌妻叮嚀:「記得買保險套」 他求「3人行」破局挨告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人夫出軌小三,正宮傳訊記得買保險套」。(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人夫出軌小三,正宮傳訊記得買保險套」。(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台北一名柳姓人夫在妻子懷孕時出軌薛姓女子,柳妻發現丈夫外遇且和對方發生多次性關係,柳男還提出「3人行」要求,柳妻憤而向2人提告求償。薛女辯稱,柳妻早就知情,且曾傳訊「約會愉快」、「記得買保險套」給其丈夫,認為柳妻已拋棄配偶身分法益。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柳男翰薛女須連帶賠償25萬元。

柳妻主張,2018年間,丈夫趁她懷孕第二胎時,與薛女交往並發生性行為,2023年5月間察覺此事後,丈夫坦承與薛女曾一起出遊澎湖同房過夜,並承諾與薛女斷絕關係,但2人仍未分手,她與丈夫協商處理外遇一事,丈夫要求讓薛女假日過來同住分擔育兒家務,她不接受因此破局,丈夫竟開始與薛女同居,令她精神受創,向2人提告求償200萬元。

薛女主張,柳妻和丈夫的婚姻早已因種種無理行為而千瘡百孔,不否認與柳男有逾越朋友分際行為,但柳妻曾傳訊給丈夫「我想我接受她了」、「還有保險套,記得買,買完拍給老婆看,讓我安心」、「她好好撫慰陪伴你的心,我也沒什麼好怨」等語,可見柳妻已經宥恕,且鼓勵雙方交往、同居及發生性行為。

法院審理時,發現柳妻曾傳訊給丈夫「我是你老婆,為什麼不跟我講?我一直都以為你住在宿舍」、「你跟她的關係是你的選擇,但是我的責任就是要守護我跟孩子。」等語,法官認為她出於對未成年子女之考量與現實困境所致,難認屬於甘願接受,始在無力改變之情況下,消極容忍被告間逾越一般友誼界線之交往關係,因此被告所辯尚非可採。

法官審酌被告間密切交往程度、侵權行為態樣、對原告造成精神上痛苦程度,及兩造身分、地位、工作、學歷等一切情況,判柳男翰薛女須連帶賠償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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