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盧秀燕表示,罷免是人民的權利,反罷免也是,只要依法政府都會尊重。(圖/翻攝自台中市議會YT)
罷免藍委廖偉翔的「展翅廢翔」團隊控訴,在公園人行道宣講時遭廖偉翔助理錄影、叫囂,中市警方卻向罷團警告「如果人家有意見,勢必要用社維法68條把你們移送到簡易庭。」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今(2)日在議員林祈烽質詢時回應,罷免與反罷免都是人民權利,只要依法政府都尊重。她也感嘆,「常常公親變事主,警察辛苦了。」
罷團指控,他們站在豐樂公園外人行道上,並待在警方指定的區域安靜舉牌,以恐龍裝扮傳達民主訴求,卻遭到廖偉翔刻意操弄對立。活動尾聲臨近,廖偉翔助理及相關人員開始靠近罷團,甚至錄影,團隊始終不與其過多互動。罷團指出,在警方身後的廖偉翔助理,卻刻意大聲嚷嚷,始讓警方要求罷團離開。一名便衣警官更對罷團表示,「如果人家有意見,勢必要用社維法68條把你們移送到簡易庭。」
林祈烽上午在議會質詢時詢問此事,盧秀燕則表示,罷免是人民的權利,反罷免也是,只要依法政府都會尊重。而自罷免潮以來雙方投訴「真的很多」,台灣的選舉這幾年也日益激化,因此政府都有相當經驗,「警察辛苦了,公親常常變事主。」她也說道,每方都認為政府袒護對方,政府也困擾許久,但不論如何,相信民眾可以肯定政府多年來公平辦理選舉並保障各方,「再次說聲警察辛苦了。」
對於議員質疑,警方要用社維法驅趕罷團是否合法?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則答覆,任何罷免、反罷免活動都要確保平安無事,但昨天的場子是反罷免方舉辦的,警方並非恐嚇罷團,僅是告知罷免方,且警方也會告知反罷免方同樣事項,警方值勤行政中立,他們也一定站出來區隔避免雙方衝突,無非是希望絕對不讓兩方衝突甚至鬥毆。
林祈烽質問,使用社維法68條勸退罷免方,到底有無問題?李文章則說,有可能適用,但要看個案認定。該場次活動是廖偉翔那方有申請,也有活動地點,該條文並非規範一定要進去特定場所。林則追問,但當下情況是反罷免方派人干擾罷免,社維法68條是否適用於此?他並問李文章,如果他是罷團,聽到警察這樣說會不會害怕?李文章則表示,自己不在場,就是依現場狀況認定。
林祈烽也繼續追問,社維法第68條究竟適用與否?李文章則說,所有罷免活動的標準,警政署說得很清楚,以他來看就是適用該條第二項「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林直言,但是是廖偉翔那方滋擾罷團,正反兩方活動時,警方是否有告知雙方同樣內容?李文章則回應「你也可以告」,但警方當下有無跟雙方說明,他需要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