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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憲兵虐殺女友!2度冷血辱屍遭判無期 辯稱「自首」要求減刑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去年5月間,19歲的許姓憲兵不滿劉姓女友提分手,於女方住處將其徒手勒斃,事後更冷血辱屍,並假冒死者身分給同袍及家屬,案經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一審判處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月3日,台灣高院二審開庭,許男辯護律師主張「有自首」盼減刑。

許姓憲兵不滿女友提分手,憤而殺人判處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許姓憲兵不滿女友提分手,憤而殺人判處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昨天高院開程序準備庭,許男辯護律師認為,一審認為案件不涉死刑辯論,許男有復歸社會的可能,因此未做量刑鑑定,將聲請將許送量刑鑑定。另外,律師還指出,被害家屬民事賠償請求金額沒有很高「有原諒的可能」,請求高院安排調解,但法官認為,事涉人命案件,並不適合調解。

許姓憲兵不滿女友提分手,憤而殺人判處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許姓憲兵不滿女友提分手,憤而殺人判處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據判決指出,許男與同袍劉女交往2年多,後因個性不和,劉女遂於去年5月間提出分手。許男心有不甘找對方談判,竟情緒失控,活活將劉女勒斃。許男犯案後,除了毆打屍體之外,還2度污辱女方遺體,甚至用手機假冒女方名義,傳訊給軍中同袍聊天,更回覆劉女家屬「報警吧,她死了」。

法院審理時,許男坦承犯行,其辯護律師認為許男「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但法官認為,許男並未主動向警方投案,不符合自首要件。國民法官法庭最終認定,許男罪行重大,審酌其無前科、犯後表達悔意,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外,損壞屍體罪、偽造文書罪分別判刑4年及1年,合併執行無期徒刑。

許姓憲兵不滿女友提分手,憤而殺人判處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許姓憲兵不滿女友提分手,憤而殺人判處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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