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李宜樺報導

▲中古車買氣夯,報稅流程卻藏陷阱!進項稅額錯算恐遭追繳、開罰。(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隨著中古車買氣持續熱絡,財政部提醒車商,若向個人或小規模營業人購買二手汽機車,必須依《營業稅法》第15條之1辦理申報進項稅額。未妥善保存憑證或錯誤計算進項稅額,恐遭追稅或開罰,千萬別因報稅程序疏忽,讓賺到的利潤被罰單吞噬。
中古車商在無法取得載有營業稅額的統一發票情況下,可憑「買賣契約書」、「讓渡書」或「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等資料,依照當前稅率(5%)計算可扣抵的進項稅額。重點在於:申報時要逐輛比對進項與銷項稅額,「只能扣小的那一方」!若錯誤扣抵或未按時提供資料,將被視為違規。
國稅局並強調,申報時雖可暫不附上原始憑證,但仍需填寫「營業人購買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進項憑證明細表」,並保留相關單據備查。
舉例來說,某中古車商以31.5萬元買車、賣出價為42萬元,進項稅額為1.5萬元、銷項稅額為2萬元,可全額扣抵。但若購入價為21萬元、賠售為16.8萬元時,進項稅額高於銷項稅額,最多只能抵8,000元,多出來的部分不能申報!
國稅局呼籲,面對查核趨嚴,中古車商應妥慎處理報稅流程,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荷包大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