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男無故撥打145通報案電話,經勸阻無效,遭裁罰3000元。(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市一名郭姓男子自今年4月1日起,連續14天,不斷撥打110報案電話卻又不出聲,一共打了145通,指揮中心勸阻無果,只好依法函送,法院認為郭男無故撥打報案專線,還屢勸不聽,依違反社維法裁罰3000元。
根據台中市警第三分局移送書指出,住在東區的郭姓男子自今年4月1日(愚人節)起至14日間,無故撥打110報案專線,且多數都是無聲來電,遭勤務指揮中心勸導後,仍持續撥打專線,一共打了145通。
法院審理認為郭男多次無故撥打報案專線,可能影響有需求的其他民眾,也干擾警察機關正常運行,破壞社會安寧秩序。審酌郭男違反手段、違反義務及行為所生危害,並考量其年齡、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後,依違反社維法裁罰3000元;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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