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唐家興報導

▲一名丈夫發現妻子在婚姻期間與多名男子曖昧互動。(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南一宗離婚判決近日引起關注,一名丈夫發現妻子在婚姻期間與多名男子曖昧互動、甚至產下一女,憤而提告求償。法院最終判決准予離婚,並裁定妻子須賠償20萬元精神損害金。 案情牽涉婚內分居、通訊記錄曝光與婚姻忠誠爭議,反映現代婚姻信任危機的縮影。
結婚僅一年即分居 丈夫驚見曖昧對話內容不堪入目
根據判決書內容,男子阿華與妻子小文於2022年2月結婚,婚後生活原本穩定。不料隔年4月,小文以工作為由搬回高雄娘家,自此夫妻分居。
短短數月後,阿華透過手機發現小文與三名男子有親密曖昧對話,內容包括「陪你睡」、「我也愛你」、「吃你下面」等性暗示言詞,甚至有提議「要不要來我家當貓」,語氣親密露骨,超越一般社交互動範圍。
婚內與他人產女 丈夫提告求償百萬
更令人震驚的是,小文在婚姻存續期間竟與他人產下一女。阿華認為,妻子的行為嚴重破壞家庭基礎,於是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並要求100萬元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他強調,自己的家庭幸福因小文的行為遭受毀滅性打擊,心理受創嚴重。
妻子主張遭言語暴力 願意離婚但拒賠百萬
面對丈夫的指控,小文辯稱婚姻期間曾遭阿華言語暴力,甚至被動手,表示自己雖同意離婚,但無力負擔百萬元賠償,建議僅賠償20至30萬元之間。
她未正面否認曖昧對話及產女事實,但強調婚姻中也有自身受害情況。
法院認定婚姻名存實亡 判賠20萬元精神損害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文與他人曖昧及生育行為,已構成對婚姻忠誠義務的嚴重違反,婚姻關係形同虛設,因此裁定准許離婚。
在賠償方面,法官考量雙方身份背景、小文的具體行為與對配偶的精神影響,最終判定小文應支付阿華20萬元作為精神損害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