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王男刺死前女友的男閨蜜,慘遭重判14年徒刑。(圖/翻攝畫面)
嘉義王姓男子(34歲)與黃女交往期間發生嫌隙,引起黃女的陳姓男友人不滿到社群嗆聲王男,王男自認受辱於2024年11月間約出陳男到水上鄉一處鴿寮談判,並還找來6名友人助陣,過程中持刀將王男刺死,案經國民法官審理後,嘉義地院依殺人罪將王男判處1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姓女子(27歲)2024年11月11日晚間9點左右,向陳姓、李姓友人抱怨王姓前男友交往時的不愉快,2人於是決定替黃女出氣,其中陳男在IG上對王男嗆聲引起王男不滿,於是在隔天凌晨2點左右將陳男約出談判,王男這方2車7人到場助陣,黃女這方有黃女、黃父及陳男等5人到場,過程中未發生進一步衝突,沒想到離去前王男突然拿出預藏刀具轉身猛刺陳男,造成陳男手臂、胸腔受穿刺傷,送醫不治。
警方在案發後將王男等人逮捕後,經檢方偵結依殺人罪起訴並由國民法官參審;嘉義地院則表示,國民法官法庭爭點的在於陳男穿刺傷為不同角度,確定王男有殺人故意,且又在犯案後逃離現場,任由被害人死亡,因此依涉犯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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