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男子誘騙未滿14歲少女進房猥褻。(示意圖/pixabay)
桃園市男子阿力(化名),去年(2024)誘騙鄰居未滿14歲的少女進屋,在屋內猥褻得逞,少女返家後向家人哭訴才揭露阿力的惡行。桃園地院審理時,阿力竟辯稱「犯下本案是男性本能激發」,法官認為他毫無悔改之心,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離婚的阿力去年11月某日誘騙鄰居未滿14歲的少女,在違反少女意願下強制猥褻行為得逞,少女回家後向家人哭訴,隨即被帶往醫院驗傷並報警提告,桃檢依妨害性自主罪案件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審理,阿力出庭時辯稱「我覺得我會犯下本案是男性本能激發,男人好像都會對女孩子比較衝動一點」;同時法官調查也發現,阿力於2010年間即因加重強制性交案件,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確定,但仍不思悔改又侵犯少女。
法官審酌,阿力接連犯案,足認有特殊惡性,加上迄今未與少女及家人達成調解、和解或賠償損害,法官審結被告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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