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學霸女律師3年前在健身房偷走他人1.3萬現金,被現行犯逮捕,判拘役20天定讞。(示意圖/Pixabay)
台北32歲邱姓學霸女律師,3年前在健身房偷走他人1.3萬現金,被現行犯逮捕;偵審期間她都認罪,並自曝要準備去法國攻讀碩士,因學費高達400萬元,負擔、壓力甚大,才會一時貪心竊取,事後已賠償對方5萬元。還一度哭泣表示,對此事感到相當懊悔,並擔心會影響其出國留學的計畫;法官審理後,判她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定讞,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將她記申誡處分,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
判決指出,32歲邱姓女律師,2022年7月7日中午12時50分至1時30分間,前往台北信義區連鎖健身房運動,當時在女性更衣室內置物櫃發現另名女顧客攜帶1.3萬元現金,並趁四下無人將現金偷走。
事後失主察覺報警,當下邱女在同一地點,又犯他案,被依現行犯逮捕;被逮後,她都坦承犯行,獲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邱女在法庭上自陳,當時要準備出國留學,因學費高達400萬元,負擔、壓力甚大,才會一時貪心竊取,事後已賠償對方5萬元。
邱女還一度哭泣表示,對這行為非常後悔,並擔心會影響其出國留學的計畫,自陳大學畢業,攻讀法國碩士,家中有父母,父親破產,需每月負擔2.5萬生活費及租屋費。
法官考量,邱女無前科,心有悔意,犯後態度良好,也賠償對方獲原諒;審理後,將她判處拘役20天,如易科罰金,定讞。
據《中國時報》報導,邱女因案遭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認,邱女有損律師名譽、專業與形象,決議申誡處分,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