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民進黨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於議場前接受聯訪。(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內政部長劉世芳昨日表示,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到民眾黨批評大陸地區不是外國,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12)日批評,民眾黨人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外國,難道是我國嗎?如果民眾黨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我國,民眾黨可以到北京設支部,黃國昌又能到北京人大咆哮嗎?
名列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第15名的中配李貞秀,可望因兩年條款生效後於明年遞補任職立委,不過,劉世芳昨表示,依據《國籍法》規定,應在就職日1年內放棄外國國籍。對此,民眾黨反擊稱「憲法寫明大陸地區不是外國」,難道部長一句話就可以超越憲法?
對此,吳思瑤上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台灣跟中國就是兩個不同國家,各自擁有自己的主權、治權、憲法,不只是常識、也是共識。不只是台灣社會、國人的常識,也是世界的共識。回到台灣法律,在台灣要出任公職人員,《國籍法》規定非常清楚明白,不是僅針對中國籍人士,同時擁有任何國籍都必然需要放棄,因為作為台灣國會議員,要對中華民國憲法效忠,因此,台灣跟中國不是一樣的國家,難道不是共識與常識?
吳思瑤質疑,民眾黨人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外國,難道是我國嗎?如果民眾黨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我國,民眾黨可以到北京設支部,黃國昌又能到北京人大咆哮嗎?台灣的立法院國會議員必然受台灣的法規規範,恪遵憲法、依法行使職權是每位立委宣示的重要誓詞。台灣跟中國從以前到現在,是擁有不同主權、治權的兩個獨立國家,非常清楚。民眾黨人對於如此簡單事情,依法守法有這麼困難嗎?
吳思瑤指出,法律界揭示了擁有中國國籍,身屬中配、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李貞秀必須服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情報法第7條規定,任何組織、公民都要依中國法律支持,協助、配合中國情報工作。若李貞秀不放棄中國國籍,必然要服膺於中國情報法規範,難道台灣國會可以容許服從中國法令的人,來國會進行公然搜集國家情報事情?
吳思瑤並指出,道理非常清楚,不需要轉移焦點,對於劉世芳的很多發言有很多過當超譯、轉譯,回到事件本質,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本國、不是台灣,就是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