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苗栗報導
苗栗男子闖超商喝霸王酒,遭判拘役20天,不想被關得付2萬元。(圖/翻攝自Pixabay)苗栗一名42歲陳姓男子,因天氣太熱竟跑到超商喝霸王酒,先是喝光一瓶啤酒後離去,過了2個小時又重回同一家超商,喝了第二瓶啤酒,遭超商店長報警處理。陳男落網後坦承喝霸王酒,被依竊盜罪移送,兩罪各判處拘役15日,應執行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並追徵犯罪所得109元。
檢警調查,陳姓男子於今年6月25日中午11時許,前往苗栗一家超商,在店內喝了一瓶價值51元的金牌啤酒後離去;隨後又於同日下午1時許,重回超商,再次拿了瓶價值58元的百威啤酒飲用,簡直把超商當自家廚房,遭超商店長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陳男坦承犯行,被依竊盜罪移送。
法院審酌陳男不思循正當手段獲取財物,恣意竊取他人之物,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利之觀念,但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犯罪,態度尚可,且本案所竊得財物價值僅109元,依兩次竊盜罪各判處拘役15日,合併應執行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並追徵犯罪所得109元。換算下來,陳男若不想被關,必須支付2萬元,相當於2瓶啤酒的200倍金額,這下後悔也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