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羅欣怡報導
高雄網紅醫師王銘嶼執行縮胃曠腸手術致病患身亡。(圖/翻攝自王銘嶼IG)高雄網紅醫師王銘嶼上個月替病患做「縮胃擴腸」手術,但婦人進去沒再活著出來;相隔10天另一名許姓婦人也出面控訴王銘嶼執刀下,女兒短短3天病情惡化身亡,10天內釀2死,引起外界關注。高雄市衛生局今(3日)也做出懲處,包括安泰醫院外科業務停業3個月、醫懲會決議廢止王銘嶼執業執照,相關案情併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指出,8月22日召開醫師懲戒會,因王銘嶼醫師執行手術未符國際標準涉「過度醫療」,經決議依《醫師法》第25-1條廢止其執業執照。
衛生局強調,王銘嶼於臉書刊登醫療廣告未完整揭示醫療風險,依《醫療法》第86條處罰鍰新臺幣10萬元整;王銘嶼113年7月於博田國際醫院執業未依規定製作病歷,依《醫師法》第12條處罰鍰新臺幣2萬元整;此外,王銘嶼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主動移送檢調偵辦。
高雄市衛生局廢止王銘嶼執業執照。(圖/翻攝自王銘嶼IG)衛生局說明,有關安泰醫院容留王醫師執行爭議手術,該院明顯有業務管理疏失不當且致患者傷亡、使用非合法醫療器材執行手術及管制藥品流向不明等多項違反《醫療法》規定,依法處罰鍰新臺幣10萬元整,並命該院自8月28日起外科門診、住院業務停業處分3個月。
同時,衛生局亦查獲該院縮胃曠腸手術收費超出「高雄市醫療機構暨醫事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標準」,超收達67人,依《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每案裁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共計罰鍰新臺幣335萬元,限今年9月30日前將超收費用返還。該院負責醫師違反同法第68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新臺幣1萬元整。
衛生局也查獲安泰醫院管制藥品未詳實登載簿冊,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處罰鍰新臺幣6萬元整,同時該院涉管制藥品流用、未經核准擅自供應、寄藏醫療器材,依法移送檢調偵辦。
衛生局強調,高雄市政府重視此案涉及病人安全及過度醫療等疑慮,除積極依法裁處、移送檢調偵辦,並將持續督導安泰醫院落實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