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北院審理京華城弊案,5日上午,裁定已羈押禁見滿1年的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另外,在押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對此,中正一分局共調動110名警力,將於下午前往北院外維持秩序,且為防範可能的騷動,警方也在台北地檢署門口架設護欄與拒馬,同時也呼籲民眾,應保持性與冷靜,並維護現場秩序。
北院裁定已羈押禁見滿1年的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圖/資料照)而北院裁定交保的理由也曝光,法官認為,重要證人已詰問完畢,且潛逃國外被通緝的「橘子」許芷瑜,能否緝獲尚未可知,因此檢方以許芷瑜尚未到案,即認有羈押必要,難認符合比例原則。
另外,法官經聽取檢察官、辯護人、被告等人意見,並參酌卷內事證,認柯文哲、應曉薇2人犯嫌重大,涉之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經密集開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程序,重要證人彭振聲已於9月2日詰問完畢,與應曉薇相關的重要證人,亦於8月26日詰問完畢,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串供、滅證之可行性、可能性均已大幅降低。
北院裁定已羈押禁見滿1年的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法官認為,羈押屬干預人身自由最嚴重之強烈手段,審理中應考量證人與待證事實的關聯性,隨訴訟進度隨時審視,否則將有違憲法保障被告之對質詰問權,亦不符比例原則。案件審理至今,重要證人已詰問完畢,其他尚未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的證人,均已於偵查中具結作證,不能以其他證人尚未作證,就認有羈押必要。
北院裁定已羈押禁見滿1年的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圖/資料照)因此若柯文哲、應曉薇分別以自己名義,提出相當之具保金額,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確保未來審理、執行程序之進行。另命柯、應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與騷擾、恐嚇獲探詢案情等行為,且需接受配戴電子腳鐐、個案手機科技設備監控。若2人於交保期間無故不遵期到庭,違反限制境管令或科技監控事項,得再執行羈押。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