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林俊憲指出,法官限定只能由柯文哲本人,「以自己名義」提出保證金交保,亦即不能再由他人拎著行李箱保金、代替他具保,事後還要演成「自己其實不想出來,都是別人擅作主張」的戲碼。(圖/資料照)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今(5)日被北院裁定可以七千萬元交保,柯文哲律師團則聲明暫緩辦保,下週一再討論。立委林俊憲指出,看了法院新聞稿後發現,法官限定只能由柯文哲本人,「以自己名義」提出保證金交保,亦即不能再由他人拎著行李箱保金、代替他具保,事後還要演成「自己其實不想出來,都是別人擅作主張」的戲碼,交保與否都是柯文哲個人意志、都是他要負責。
林俊憲表示,今天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得以7000萬交保,仔細看了法院發出的新聞稿後,他發現很有意思的事,在裁定結論處,法官特別限定只能由柯文哲本人,「以自己名義」提出保證金交保。林俊憲表示,這代表交保只能由柯文哲自己決定是否要這樣做,「不能再像上次一樣,由別人拎著一個行李箱保金、代替他具保就出來,事後還要演成『自己其實不想出來,都是別人擅作主張』的戲碼」。
林俊憲直言,「再白話一點,法官的意思就是不准再演戲」,交保與否,都是柯文哲自己要負責、都是他個人的意志。「理解這點後,大家再仔細看看新聞,對照柯前主席的回應和國昌主席的發文,相信可以讀出更多潛台詞」。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