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表示,當時駕駛巡邏車同仁支援緊急任務,雖合法合規但仍會提醒員警要注意人車安全。(圖/翻攝畫面)有民眾11日在高雄街頭拍下一段影片,內容為一輛苓雅分局巡邏車行經自強路與永興街口時,並未禮讓斑馬線上有多名行人通行直接開過,事後上網PO影片大酸「難怪很多人也沒在讓,執法單位帶頭違規」,不過苓雅分局也12日也說明,指出當時警方支援查緝失聯移工,並有開啟警示燈,因此不予舉發,全程符合《道交安全規則》執行緊急任務原則,不受相關交通限制。
苓雅分局指出,民眾檢舉警車開啟警示燈穿越路口未停讓行人,經查警方當時接獲線上通報,駕駛警備車前往新光路支援查緝失聯移工,為執行緊急任務狀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受相關交通限制,因此不予舉發,但仍會繼續宣導員警執行緊急任務時,雖開啟警報器警示燈依法有使交通優先權,但仍應顧及行人與其他車輛安全,避免事故發生。
此外,11日發生的具體事件為早上7點50分左右,有員警在苓雅區三多四路與中華四路口發現一部機車車牌凹陷,正要上前關心時,騎士突然加速逃逸,最後在新光路與成功二路口棄車逃逸,當下員警一路追人並呼叫支援,最後終於在新光路將21歲的陳男逮捕,經清查確認為失聯484天的越南籍失聯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