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屏東縣長治鄉2任鄉長涉補助款、不實核銷單據,皆判刑8年定讞。(圖/資料畫面)屏東縣長治鄉前鄉長許玉秀,被控與丈夫涉嫌詐領縣府補助款,不法獲利27萬餘元。現任鄉長古佳川則被控指示助理以不實單據核銷其私人花費,包括買天后張惠妹演唱會門票等,金額約5萬餘元。許玉秀一審曾獲無罪,二審改判刑8年,褫奪公權5年。古佳川一審被判刑8年、褫奪公權5年,二審維持原判。2人皆上訴最高法院,最高院12日駁回,判刑定讞,近日都將入監服刑。
許玉秀被控於2016年間,與擔任三山國王宮副主委的丈夫劉富榮,利用遶境活動爭取縣府補助,要鄉公所先申請取得55萬元補助款後,再委由公廟主辦。許玉秀夫妻因此得以浮報支出,以不實單據請款。其中25萬餘元分給宮廟,夫妻倆獲利2萬4300元。一審許玉秀獲判無罪,但二審高雄高分院改判刑8年,褫奪公權5年。
現任鄉長古佳川則被發現於2020年、2021年間,涉嫌指示特別助理以餐廳空白收據製作公務行程餐費收據,不實核銷父親過生日、看張惠妹演唱會的門票錢等私人開銷,不法獲利5萬8350元。一審、二審皆判古佳川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
許、古2人皆提起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2人近日都需入監服刑,檢方並對古佳川啟動防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