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髮廊老闆趁女鄰居染髮,趁機性交,遭判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示意圖/pixabay)已婚陳姓男子在台北經營理髮廳,跟鄰居認識多年,2年前,趁鄰居女兒前來染髮,趁機強制性交得逞;事後挨告,陳男否認犯行,還想跟女方私了,還傳訊息稱「叔叔最多只能跟我媽媽拿20萬……叔叔還要養女兒」、「幫我保守秘密好嗎?我還要在這邊做生意,希望別給妳媽媽知道,我會很慘」但調解破局,被法院依強制性交罪,處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事理髮業的陳男跟女鄰居小花(化名)認識多年,卻在2023年12月15日下午10時許,在男方經營的理髮廳內,趁染髮時,對女方強制性交得逞。
事後小花報警提告,陳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上完染髮染色的藥後,等待期間幫女方按摩,手有去碰觸到安全褲的邊緣,並無犯下強制性交。
經查,陳男為小花爸爸的朋友,兩人是鄰居關係,女方就讀國中時就認識,還稱對方「叔叔」雙方家庭互有往來已久,年紀相差21歲,雙方輩份顯然有別。
此外,透過LINE對話質問,陳男更提及,「原諒我一時的衝動,我不敢了,以後我會安份的幫妳掏耳朵一輩子」、「叔叔很想私下跟妳解決 目前妳也知道叔叔經濟問題,希望可以有通融一下的方式」。
關於調解部分,陳男還傳訊息「叔叔最多只能跟我媽媽拿20萬,剩下的10萬我開本票分期給妳好嗎?叔叔還要養女兒」、「幫我保守秘密好嗎?我還要在這邊做生意,希望別給妳媽媽知道,我會很慘」。
綜合相關證據,即使陳男基於好意,進行按摩也應恪守分際,此外一般人也不可能以按摩為由,在未徵得對方同意下,將手伸往女性大腿內側甚至內褲邊緣,顯有做出逾矩行為意圖。
審理時,陳男在法庭上自陳,國中畢業,已婚,2個小孩尚未成年,與配偶、小孩同住,從事理髮業,月薪1萬5000元,需要扶養小孩及照顧母親。
法官認為,陳男為一己私慾犯案,造成小花心理受創,雖無前科,但否認犯行,一度允諾賠償,但未達成和解,法院審理後,將他依強制性交罪,處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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