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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女約網友到家吃早餐慘遭硬上 男網友達成和解遭判緩刑3年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女網友邀男網友吃早餐後被硬上。(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pixabay)
女網友邀男網友吃早餐後被硬上。(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1名女子小潔(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名李姓男子,2人相談後互有好感相約隔天在小潔住處共進早餐,豈料李男竟趁小潔用完餐後因疲累入睡時趁機性侵得逞。新北地院審理時,李男認罪並與女方達成和解,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及3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去年8月11日上午9時許,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小潔,2人聊天後互有好感,隔天凌晨5時28分許,李男前往小潔位於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的住處一起吃早餐、聊天。期間小潔到早上8時許,因疲憊自行躺床睡覺,李男竟趁機性侵,小潔驚醒後雖奮力掙扎,並用手推開李男,要求他起身,但李男仍強暴方式性侵得逞。小潔事後憤而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李男涉案,並將他送辦。檢方偵辦時,李男坦承犯行,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李男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小潔達成和解,且已履行和解條件,考量李男無前科,素行尚可,因此予以減刑,依《強制性交罪》判處1年8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及3場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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