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思妤/台北報導
二度因財產申報不實被罰款,鍾東錦回應了。(圖/翻攝自鍾東錦臉書)苗栗縣長鍾東錦最新的財產申報,名下加上信託的超過百筆土地,還有破3億存款、3千多萬元美債。不過,監察院今(23)日公布第283期廉政專刊,赫然見到鍾東錦因為109年11月1日之財產未申報據實,被開罰72萬元,這也是鍾東錦第二度因未財產申報不實被罰款。對此,鍾東錦表示受教,謝謝監察院,他也呼籲誠實申報是檢驗一個政治人物最基礎的方法之一。
監察院去年3月公布的廉政專刊中,鍾東錦在擔任苗栗縣副議長時財產申報不實,包括未據實申報存款1筆、股票1筆及事業投資5筆,且申報理由不足以採信,被認定為是故意申報不實,遭開罰56萬元。
監察院今天公布第283期廉政專刊,鍾東錦又因為財產申報不實遭到罰款,這次是他在擔任苗栗縣議長時109年11月1日之財產申報不實。監察院指出,就應申報之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債權1筆。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之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開罰72萬元。
對此,鍾東錦表示,「若有疏漏,當罰則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我也不例外」。他說,109年時的財產申報,在114年確認裁罰,對於自己的疏漏,繳納罰金以正視聽,是理所當然。
鍾東錦說,當年政壇資歷不深很多地方做得不夠仔細,「只能就自己所知,盡量做到滴水不漏誠實申報」,但顯然他做得還不夠好,檢討的空間還很大,相關機關給了他一次學習的機會,十分感恩。
「我們的執法機關態度非常嚴謹,替我修正了錯誤,不但讓我上了一課,也對於公務人員財產透明化,起了正面積極的影響」,鍾東錦指出,這是國家之福,政府之幸,感謝相關單位的糾正,盡職的監督著所有人。
鍾東錦也再次呼籲,「誠實申報是檢驗一個政治人物最基礎的方法之一」,規則訂定好了,每個人都應該遵守,是多是少,講清楚就好。如果有漏列的地方,不分藍綠,明察秋毫,找回人民對司法機關的信任感,那麼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關係,自然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