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遊覽車司機擔心債主攔車討債,竟把槍枝放在遊覽車上。(圖/翻攝畫面)台中市刑大偵五隊,日前追查毒品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洪姓男子(62年次)擔任遊覽車司機,經常與他人發生行車糾紛,喜好賭博又積欠債務,擔心被人攔車討債,竟擁槍自重,經警方追查、跟監蒐證掌握行蹤後,順利將洪嫌逮捕到案,並在洪嫌駕駛的遊覽車上查獲改造手槍及毒品安非他命,全案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依槍砲及毒品罪嫌起訴在案。
警方搜出改造手槍、子彈與毒品,經鑑識手槍具有強大殺傷力。(圖/翻攝畫面)
根據情資顯示,52歲的洪姓男子有毒品、詐欺、竊盜、侵占等前科,平常開遊覽車靠行接旅行社生意,卻因常跟人發生行車糾紛,又積欠賭債,擔心被債主追債,遂擁槍自重,明知持有非法槍彈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仍將槍枝放置在遊覽車上隨身攜帶,無視遊覽車上乘客之安全,一旦槍枝走火,可能傷及無辜者生命財產安全。
警方循線跟監蒐證,掌握行蹤後,循線查獲洪嫌駕駛的遊覽車上有改造手槍1把、子彈4顆,從住處搜出毒品安非他命2.8公克及吸食器,扣案改造手槍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為仿貝瑞塔手槍外型製造,擊發功能正常、具殺傷力。全案依槍砲及毒品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刑大大隊長紀延熹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非法槍彈情資,請立即向警方檢舉,共同守護社會治安及大眾之生命財產安全,切勿心存僥倖,製造、持有、販賣及使用非法槍彈均屬重罪,必將依法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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