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育道/台北報導
今年4月12日發生1607車次旅客的行動電源自燃冒煙,導致列車地板燒灼焦黑,該名旅客也輕微受傷。(圖/資料照)行動電源起火事件頻傳,光是高鐵今年就發生2起行動電源自燃事件,由於高鐵運量屢創新高、旅客量日益增多,考量乘車安全,高鐵今日公告,旅客即起乘車,行動電源不可放置行李內,應放置隨身包,若需要充電,不可放置皮包或行李內充電,可放置桌上或手持,若不慎爆炸起火將負法律和賠償責任。
截至今年10月,高鐵今年共發生2起行動電源自燃事件。今年4月12日發生1607車次旅客的行動電源自燃冒煙,導致列車地板燒灼焦黑,該名旅客也輕微受傷;今年9月14日南下681次列車行經雲林路段時,第4節車廂有乘客將行動電源放置在背包內充電,列車行經雲林-嘉義區間時,行動電源突然因不明原因起火燃燒。
高鐵新規定,即日起行動電源充電不能放包包,且若發生爆炸起火將求償。(圖/高鐵提供)
高鐵新規定,即日起行動電源充電不能放包包,且若發生爆炸起火將求償。(圖/高鐵提供)考量旅客乘車安全,高鐵今日公告新的乘車須知,呼籲旅客行動電源如有變形或異常發熱,請勿攜帶搭車或使用;敬請使用BSMI或NCC認證合格之行動電源,乘車時務必隨身攜帶保管。
高鐵重申,請勿將行動電源置於皮包或行李內充電,充電時應放在視線範圍處,以便一旦發生異常狀況,及時處理,旅客使用或保管行動電源不慎造成火警,須負相關法律與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