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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卻一毛拿不到!發票「5大常見情況」恐無法領獎 有人慘遭追稅46萬

財經中心/王文承報導

有五種常見情況需格外留意,包括0元發票、作廢發票、公營單位或營業人開立的發票、洗發票行為,以及過期發票,這樣會導致無法領獎。(圖/資料照)
有五種常見情況需格外留意,包括0元發票、作廢發票、公營單位或營業人開立的發票、洗發票行為,以及過期發票,這樣會導致無法領獎。(圖/資料照)

當許多民眾在消費後留下發票或儲存至載具時,心中總期待統一發票開獎帶來的小確幸,甚至幻想自己成為中千萬的幸運兒。不過要特別注意,在某些情況下,即使中獎,也可能因不符規定而無法領獎。國稅局說明,有五種常見情況需格外留意,包括0元發票、作廢發票、公營單位或營業人開立的發票、洗發票行為,以及過期發票,否則可能白高興一場。

發票5情況恐無法領獎 有人慘遭追稅46萬

依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若發票金額為0元、已註記作廢,或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或其他營業人,即使中獎也不得兌領。

舉例來說,若有人以折價券兌換商品,拿到的發票金額為0元;或退貨後保留的作廢發票;又如在網路平台購物時,取得未稅籍登記賣家所開立的手續費發票,這些情況看似拿到發票,實則皆不符領獎資格,不論是五獎1000元、六獎200元,甚至雲端專屬獎500元,都無法兌換。

此外,若實際身份為營業人卻未辦理稅籍登記,也會喪失領獎資格。北區國稅局曾查獲一名民眾共領取7張中獎發票、總計2300元,經查發現其手中持有185張與營業相關的發票,內容包括「手續費」、「運費」,實際為未登記的網路賣家,最終不僅被追回獎金,還被要求補報920萬元營業收入,並補繳46萬元營業稅。

至於更常聽聞的「洗發票」,則屬違法行為。若民眾以不合理手段,在短時間內大量收集小額發票,將不予給獎,已領取的獎金也會被追回,情節重大者甚至可能被移送法辦。

最令人惋惜的情況則是過期發票。有民眾因外送平台帳單中夾雜廣告,未發現中獎,直到最後一天才察覺自己中獎百萬,卻因提前完成歸戶而無法領獎,最終獎金遭到充公,令人扼腕。

財政部9月25日公布今年7、8月統一發票獎號,分別為特別獎53960536、特獎51509866、頭獎43074088、22870220、38253117。財政部也提醒,114年度05、06月統一發票兌領期限至11月5日止,目前仍有大獎沒被領走,消費金額與地點已經公布,提醒手邊還有發票的人趕快檢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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