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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噁男專挑少女露鳥!繳36萬換3次免關…這回踢到鐵板判7月關定了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多次對未成年少女裸露下體遭逮捕,繳了36萬換免關,終於踢到鐵板。(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男子多次對未成年少女裸露下體遭逮捕,繳了36萬換免關,終於踢到鐵板。(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60歲楊姓男子是露鳥慣犯,專門鎖定未成年少女下手,已有3次被捕前科,卻仍不知悔改。去年楊男又穿雨衣騎機車隨機攔截國中少女露鳥,還緊盯對方不放,被依公然猥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檢方認為法院輕縱,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楊男屢犯不改,撤銷原判,改判7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楊男於2024年4月30日晚間6時許,穿雨衣騎機車外出,在路上發現一名穿國中運動服的少女,故意騎到對方面前擋住去路,隨後掀開雨衣裸露下體,還緊盯著對方看。少女又驚又怕,趕緊向附近住戶求救,楊男才逃跑。

事後檢警循線逮捕楊男,楊男落網後坦承露鳥,但案件審理期間又矢口否認,還辯稱監視器沒拍到露鳥畫面。法官勘驗監視器等相關事證,認為楊男確實有騎車路過、停車注視少女等畫面,且少女及附近住戶指證歷歷,不採信楊男說法,依公然猥褻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出爐,檢察官不滿輕判再提上訴,並指出楊男曾在2006年因公然露鳥遭判刑4月,後減刑為2月;又於2009年再犯,遭判刑4月;2017年三度犯案,判刑6月。前後3次犯行均可易科罰金,楊男一共被判刑12個月,繳了36萬元免關,逍遙法外,並於2024年第四度犯案。

檢察官認為楊男一而再、再而三犯公然猥褻犯行,且這次犯案後態度惡劣,也無意願與少女和解,卻只判刑6個月,還能易科罰金,根本是輕縱,建請法官應加重其刑。

二審法官審酌楊男犯行,認為楊男屢犯不改,惡性非輕,衡量楊男犯案動機、目的及一切情狀後,裁定撤銷原判決,改判7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楊男必須入監服刑。

#露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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