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台中人妻婚後30多年,竟發現丈夫外遇,憤而訴請離婚,並提告求償,獲賠10萬元(示意圖/Pixabay)台中一對老夫妻,結婚至今30多年,2名子女都已成年;未料,今年長女替父親整理手機,意外揭露,爸爸有婚外情,跟小三有鹹濕、曖昧對話;甚至還曾在曾在他母親靈堂前跟外遇對象摟摟抱抱,被孫子目睹,仍不自我克制;妻子得知此事,氣到告上法院,訴請離婚獲准,另獲10萬元精神慰撫金賠償。
判決指出,女子阿花(化名)1991年6月10日跟男子阿國(化名)結婚,並育有2名子女,兩人至今都已成年,婚後妻子捨棄在外工作機會,全心全力負責家中事務及照顧子女,也妥當分配家務事,力求家庭生活美滿。
未料,阿花近年發現丈夫阿國常以各種理由拖延返家,還跟多名陌生女子共同合照、出遊,甚有勾肩搭背合照,今年1月,長女幫忙父親設定手機時,還意外發現,爸爸跟外遇對象私下聯繫、出遊、共同居住賓館等親暱行為。
甚至還發現,手機鹹濕、曖昧對話,包括「剛洗澡時,你是咬下去嗎?」、「吸太大力了」、「不要親親就沒事了」、「我是真心愛你的」、「有愛愛才更幸福」、「因為這樣你就不會在車子裡愛愛」。
更誇張的還包括,阿國在母親靈堂前,跟外遇對象摟抱,遭雙方孫子看見,還曾勸說應回歸家庭,卻仍執意發展該婚外情;阿花無奈,向法院訴請離婚,另請求50萬元非財產損害賠償。
阿國則主張,不願離婚,也駁斥婚外情,還辯稱,對話紀錄都是聊天在玩的內容,根本沒有什麼;甚至反控,過去妻子也做得不好,20多年前也曾犯錯,非第一次出軌,未盡到老婆責任。
婚姻部分,法官認為,阿國有逾越正當男女交往分際之行為而致婚姻發生破綻,反控妻子出軌,卻沒提出證據,認為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請求判決離婚,予以准許。
至於賠償部分,阿花為家管無收入,稅務所得約51萬至16萬不等,名下有數筆不動產公告現值約6百多萬元,汽車一台、股票及存款約幾10萬元,並有貸款約5、6百萬元;至於阿國從事汽車板金工作,月收入3萬多元,名下有數筆不動產公告現值約1000萬元、3台機車、1台汽車、存款約10幾萬元、負債約1000多萬元等情,審酌雙方情況,判男方應賠償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