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2021年間,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駕駛要價700多萬的奧迪轎車自撞電桿,竟製造假車禍詐保410萬元,去年間,法院一二、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均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今(14日)最高院駁回上訴定讞,另外,因褫奪公權於定讞時生效,林智勇立時解職。
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圖/資料照)據了解,林智勇出身政治世家,父親林李榮華曾任宜蘭縣議員,林智勇從政後當選宜蘭市民代表,之後5連霸。但他於2021年間,因駕車自撞電桿,竟利用市代會配車製造假車禍,企圖領出140萬元保險給付,卻被檢方識破起訴。去年間,法院一審判處4年6月、褫奪公權3年,二審高院維持原判,14日最高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由於褫奪公權立時生效,林智勇也即刻解職,須入獄服刑。
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圖/資料照)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