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7)日親自出席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盧素梅攝影)針對立法院14日三讀再修正《財劃法》,行政院會今(27)日討論通過提出覆議案,後續將呈請總統核可,並移請立院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立法院再修正版條文共有違反舉債上限、侵害行政院預算提案權等6項問題,將導致中央舉債達5600億元,影響政府整體財政健全。至於院版《財劃法》遭立院暫緩付委,卓榮泰也透露,在野黨某些「有識之士」私下肯定院版《財劃法》,但因為黨的意志就決定他們的行為,他深感遺憾。
行政院會今天討論通過立法院修正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覆議案,考量確有窒礙難行之處,將由行政院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卓榮泰出席院會後記者會時指出,立法院《財劃法》再修正版共有6大問題,第一,是將使2026年度總預算案的歲出及舉債各增列2646億元,若再加上原來編列的2922億元,合計舉債金額達5600億元,已違反《公債法》舉債15%上限規定。
第二,再修正版為保障地方補助款金額,而規定中央「應」補助地方的作法也延伸很多問題,包含中央無法調劑財政盈虛、違反《憲法》;第三,侵害行政院預算提案權;影響政府整體財政健全、及中央施政決策與推動權限等。
第四,卓榮泰提及,再修正版中的財力級次是按舊版《財劃法》分級,無法合理反映地方政府實際財政能力;並限縮中央減撥、扣抵補助款權限;第五,再修正版中規定,相關考核「由政院召開地方首長會議共同決定」,在實際執行上將有窒礙。
第六,卓榮泰表示,根據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的再修正版本,明定中央對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1年度的預算金額;計畫型補助比率則不得低於過去10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及同類型計畫的平均值,且未經過地方政府同意,不得任意終止或變更,窒礙難行。
卓榮泰表示,上次的《財劃法》覆議,他也指出公式計算有誤、垂直分配及水平分配不公平,造成離島分配款減少,苦口婆心的講了這麼多,但是覆議被否決,造成有340幾億預算,統籌分配稅款合發不出去;再修版《財劃法》造成的錯誤更大,會造成中央政府無法編列預算,或是讓中央政府違法編列預算。
卓榮泰提到,大家會說如果把公務預算、年度預算刪減後,就能符合《公債法》。但國防預算、科技預算、公共建設計畫、教育文化、社會福利照顧可以刪減嗎?新設立的運動部預算可以刪減嗎?未來4年1千億的治水預算可以刪減嗎?這種刪減明顯產生了排擠效應,因此不能依照這樣的《財劃法》修正,且現在政院已提出院版《財劃法》,可以讓國民的生活品質更均勻,可以讓垂直劃分、水平分配更公平,加強中央與地方的夥伴關係。
卓榮泰也透露,在野黨立委當中有些有識之士,「他們很清楚我們的版本,他們私底下都肯定,但是黨的意思卻決定了他們行為,這點我深感遺憾」。他認為只要讓大家有合理的討論空間,只要大家接受原則、認清楚公式,就可以把試算的結果、數字詳列出來。但院版《財劃法》還是被暫時擱置,連付委都困難,深感遺憾。
卓榮泰批評,這是極端矛盾不合理的《財劃法》,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也依據憲政的秩序,必須提出覆議案。因此在今天行政院會通過之後,覆議案會呈請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審議,「也請立法院各位委員先進能夠記取上次錯誤的教訓,不要錯上加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