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警政署專門委員黃建榮前往餐廳催討債務遭起訴。(圖/資料照)警政署專門委員黃建榮,2023年間為了追討欠款1000萬元,以及利息200萬元,遂獨自前往某餐廳,並暗示自己身分的影響力,老闆娘擔心生意受到影響,只好被迫提前還款,4日台北地檢依恐嚇取財等罪起訴黃建榮。
檢警調查,黃建榮為三線二星的警界高官,曾任刑事局副局長等重要職務;2023年初,他先向李姓建商借款1000萬元,接著利用林姓女密友的名義,再借給台北市大安區某餐廳答姓老闆娘,對方還為此簽立本票,雙方約定借貸年限為1年,利息則是200萬元。
後來黃建榮因涉足88會館一事,慘遭記過拔官,並調任警政署專門委員,黃建榮擔心自己被調查,急欲收回資金,遂親自前往餐廳,要求答女提前還款,黃建榮還提及「我是刑事的」等語句,暗示自己擁有的影響力,答女畏懼其權勢,只好簽立新的本票,提前半年返還本金及利息。
警政署獲悉後展開調查,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今年5月檢方發動搜索約談,諭令黃建榮交保50萬元,但他籌不出保金,獲得降保30萬元,他才得以步出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