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協商約15分鐘後,立法院延會案因無共識而散會。另此案已過一個月協商期,明天的院會或將表決。(圖/記者楊士誼攝影)民眾黨提案將本屆立院第四會期延長至明年1月31日止,引發議論。今(18)日由立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召開黨團協商,民眾黨稱,行政院違法不依照三讀通過且總統公布實施的法律編列預算,因此無法審議總預算;民進黨團則表示,立院自己不審預算就要延會,顯然理虧;國民黨僅表示贊成延會。協商約15分鐘後,因無共識而散會。另此案已過一個月協商期,明天的院會或將表決。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稱,政府不願為軍人加薪,也不編列警消退休金相關預算更拒絕撤回總預算,因此導致明年總預算無法付委審查,即便政院願意補編預算也剩下不到兩週可審議,故提案延會至1月31日止。民進黨團書記長陳培瑜表示,黨團對延會案感到荒謬,很多法案藍白根本不該抽出來,而是好好討論,包含黨產條例、衛廣法等,程序委員會也超過7、8百次阻擋國安法案;院版財劃法也送進程序委員會,但也一再阻擋,到第四會期要提出延會的說法、藉口都相當荒謬,為了延會而延會,民進黨無法接受。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僅表示,贊成、認同民眾黨的延會提案。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則表示,立法院自己不審查總預算,再說時間不夠需要延會,顯然有點理虧;且立法院現已違反「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前一個月審議完竣」的規定,自己未能依法履行義務,卻要立法院全體配合撤回要求,以至於立委、公務員配合延會,恐讓公帑虛擲,他也質疑,立法院是否有錢支應延會的預算?黃國昌則回應,立委開會沒有額外再領出席費。再者,立法院公務員有服勤相關規定,不會影響其薪水,然延會導致的加班費、水電費會增加多少錢,需由秘書處提供資料參考。
進入第二輪發言,陳昭姿稱延會的成本可以計算,但造成延會的責任也要好好算一下,行政院違法編列總預算,沒有將三讀通過且總統公布實施的法律,沒有依其內容編列預算,這樣不合法的預算怎麼審理?行政院應趕快提出來正確的預算與內容,願意等也想好好做,所以提出延會案。
鍾佳濱隨後向黃國昌表示,請秘書處回答的問題尚未有解答,黃國昌則稱他沒權力指揮議事人員,然因協商無法達成共識,依相關規定辦理,隨即宣告協商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