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彥、林意芸/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18歲男子向警方報案,聲稱妻子被擄走,對方更開口勒索60萬元,警方立刻展開追查,沒想到案情大翻轉,是男子自導自演的烏龍報案。妻子朋友表示一群朋友開車出遊,但看不慣男子在車上對妻子動手,因此趁機丟包。目前警方已協助女子聲請保護令,另外男子亂報案的行為也涉犯誣告罪,後續依法移送偵辦。
男子報警聲稱妻子被擄走,追查後發現是男子自導自演的烏龍報案。男子搭乘計程車匆忙直奔派出所,立刻拿出身分證,著急跟警方說明表示自己的妻子被擄走,消息驚動整個警局,不敢大意。
員警:「你叫什麼名字?」
警方依照男子的敘述攔查可疑車輛,順利找到人質,但對方一點也不像被綁架。
鄭姓妻子友人:「他剛剛家暴他,他剛剛打她。」
警察追查後發現,報案男子的妻子沒有被擄走,是朋友看不下去男子頻頻對妻子施暴。報案人妻子的朋友看見警察找上門、急忙澄清,警方當下聽的是一頭霧水,怎麼擄人案,變成家暴案?
員警:「反正就找不到人啊。」
鄭姓妻子友人:「因為她其實現在不想回去。」
員警:「你說那女生喔?」
鄭姓妻子友人:「對,因為她怕再被打,他在我們面前打他巴掌、掐她脖子再拽他頭髮。」
案情大翻轉, 報案的18歲李姓男子妻子根本沒被擄走,他和太太今年10月在網路認識,交往一個月後火速登記結婚,26日和朋友一行人從台南一路開車到花蓮,但路途李姓男子多次在車內對妻子動手,朋友看不下去,趁他下車到超商買東西時決定將他丟包。男子買完東西,發現車子開走,不斷奔跑大喊停車,最後一個人被丟在路邊,氣不過,跑到派出所謊報妻子被擄。
男子下車買東西,回來發現一個人被丟包在路邊,氣不過,才跑到派出所謊報妻子被擄走。他向警方聲稱,妻子在某間超商被擄走,對方開口勒索60萬元贖金,警方出動大量警力,一個小時後在吉安海岸路一帶找到男子所說的白色車輛,結果聽完兩方說法,才知道是烏龍報案。
吉安分局北昌派出所長賴柏翰:「依刑法第169條誣告罪,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同時協助鄭姓女子聲請保護令。」
看似緊張的擄人案,根本是男子自導自演,更被揭穿有家暴嫌疑,還多了一條誣告罪,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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