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苗栗報導
大貨車違停台61慢車道害自行車騎士追撞癱瘓,司機遭判5月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前年7月,一名尤姓男子駕駛大貨車行經台61線苗栗後龍鎮路段時,將車輛違規停在放慢車道,並於車內呼呼大睡,後方一名路過的自行車騎士康男,因未注意路況猛撞車尾,導致頸椎神經受損,至今仍癱瘓在床。事後尤男被依過失致重傷罪嫌起訴,法院認為尤男至今尚未與康男家屬和解,依過失致人重傷罪判尤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4年7月13日上午7時59分許,尤男駕駛大貨車在台61線苗栗後龍鎮路段103.1公里北上車道的慢車道違規停車,並在車內睡覺,車身占據全部慢車道,一名自行車騎士康男路過時,因未注意車前狀況,一頭撞上大貨車車尾。
猛烈撞擊導致康男第三、四頸脊椎不完全神經損傷,經開刀治療後,至今仍四肢無力、大小便功能障礙、無法自行翻身坐起,必須由專人24小時照護。事後大貨車駕駛被依過失致人重傷害罪起訴。
法官認為,康男自撞受傷後,尤男仍在車內呼呼大睡,直到員警到場才被叫醒,不符合自首減輕其刑規定;被害人康男騎自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是事故發生主因,尤男事後有表明有意願賠償被害人,但至今雙方尚未達成和解及賠償。考量尤男犯後態度、前科素行,依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