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伍姓男子趁機猥褻輕度智能障礙的鄰居。(示意圖非受害者/翻攝自網路)桃園市八德區伍姓男子2年間,持續對有輕度智能障礙的鄰居小美(化名)性侵、猥褻多達20多次,洩慾後再給小美50元到500元打發,小美向社工哭訴後事件才因此爆發。桃園地院法官近日依2個乘機性交罪、18個乘機猥褻罪,判處伍男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
判決書指出,小美從國小5年級就搬家與伍男當鄰居,但小美對日常生活之理解、反應及處理能力均與正常人有別,且自我保護能力亦較常人為弱,欠缺健全之性自主判斷能力,伍男見小美常因沒錢吃飯、看醫生,趁機以給予金錢前後對小美猥褻得逞18次、性交得逞2次。
伍男坦承有猥褻和性交犯行,並非「趁機」,辯稱不知道小美有身心障礙,自己也是讀書人,還是「老大學生」,一生清白沒有前科的,只有老來犯這個錯誤,自己也非常痛苦,也已經支付和解金10萬元,希望法官給予輕判。
不過法官調查,伍男在筆錄中曾說「她看起來不是很精明」、「我知道她傻傻的」,小美也曾告知伍男自己被稱為「小天使」就是身心障礙的意思,認為伍男並非不知情小美的狀況;同時,小美也說伍男和解的對象是「父親」,自己並未原諒他的行為,法官審酌前述理由,依2個乘機性交罪、18個乘機猥褻罪,判處伍男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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