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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20多公里送餐!西門町美食太銷魂 外送員私吞代價18萬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彭姓外送員從西門町騎20多公里回桃園送餐,卻因一念之差私吞遭判刑。(圖/資料照)
彭姓外送員從西門町騎20多公里回桃園送餐,卻因一念之差私吞遭判刑。(圖/資料照)

桃園市1名彭姓外送員,去年農曆初三晚間接單,先殺到北市西門町滷味攤,領取540元的餐點,再騎乘逾20公里的路程,終於抵達侯姓顧客住家,他卻只有拍照回傳,滷味則是被他帶走吃光,侯男憤而提出告訴,桃園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彭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返還滷味費用。

檢警調查,彭男是Lalamove外送員,2025年1月31日晚間時分,他接到侯姓顧客訂單,從桃園騎車前往台北市西門町的萬國滷味攤,領取540元的餐點,這趟外送單程至少20餘公里,因此外送費高達456元,等於這份滷味要價996元。

當天深夜10時26分,彭男一路頂著寒風,騎車抵達桃園市八德區某社區,但他並未按電鈴送餐,而是拍照回傳給侯男,製造餐點已送達的假象,彭男則是帶著西門町知名美食返家大快朵頤,侯男遲遲等不到滷味,隨即調閱社區監視器畫面,始知餐點被彭男帶走,他憤而報警處理。

警方循線通知彭男到案,並出示社區監視器畫面,他拿出餐點拍照又放回外送箱的過程,全被監視器拍得一清二楚,彭男只好坦承犯行,警方訊後將他依侵占罪嫌移送法辦,檢察官偵結後將他依法起訴。

法官認為,檢察官依普通侵占罪起訴,但彭男是外送員,應屬於業務侵占罪,因此變更法條加重處刑;彭男利用工作機會,拿走不屬於自己的財物,明顯侵害侯男權益;考量彭男坦承犯行,迄今未與侯男達成和解,亦未賠償對方損失,遂依業務侵占罪判彭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返還滷味費用。

#業務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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