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8)天公布,第87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0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18名,3次以上者有9名,拒測累犯2次者有2名,3次以上者有1名,合計30名,臺北市累計已公布2,248人次(2,088名)。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8)天公布,第87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0名。(圖/翻攝自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說明,本次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李顯泰,酒駕拒測累犯4次處罰鍰72萬元,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罰鍰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累犯次數最多者為何曜勝及吳國輝,酒駕累犯5次,2人機車駕照處禁考3年,何曜勝罰鍰27萬元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吳國輝罰鍰部分酒測值超過0.25mg/L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辦理。本次公告名單中23名案件已結案,1名申請分期繳款,餘6名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162萬元。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8)天公布,第87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0名。(圖/翻攝自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提醒民眾,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没入該車輛;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8)天公布,第87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0名。(圖/翻攝自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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